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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灭绝小尼姑(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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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花瓶”两个字是对一个女人外貌的最大褒奖,我也愿意做一个不动脑子就能赢得男人喜欢的花瓶。

林凯说我这是小孩心性,我说这是人在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面前不得不低头。他一听这话就笑了起来,说那行,我这辈子绑住你的胃就万事大吉了。

林凯大四那年我大三,他忙着写论文找工作,我依旧整天插科打诨过着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

那时候我因为彪悍的辩论风格成功坐上了学校辩论队第一把交椅,成为所有小师弟小师妹心中的“辩神”。

那天社长把正在寝室里吃泡面的我叫去看看新招进来的一批社员资质如何,我这人一向以貌取人,所以在一众满脸青春痘的小师弟小师妹中一眼就看见了跟她名字一样长得赏心悦目的陈心悦。

我一脸严肃的对社长说:“我看这个小姑娘就不错,就算辩论水平差一点,冲对方辩友放个电也能把他们弄晕乎。你知道的,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我喝粥的时候,他说:“陆清晨同学,我是计算机系二年级的林凯,林是森林的林,凯是凯撒宫的凯,我注意你很久了,想和你交个朋友。”

我望着他白白净净没有一颗青春痘的脸庞,把勺子咬在嘴里吊儿郎当的说:“我不找朋友,只想找个男朋友。”

林凯从我嘴里抽出勺子,又舀了一勺粥递到我嘴边,云淡风轻的说:“那好,我就做你男朋友。”

于是,我在二十岁那年正式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春。

现在想来,也许林凯当时只是想和我做普通朋友,并没有要当我男朋友的意思,他觉得害我撞破头心里很内疚,我这么一说也不好拒绝,这才半推半就答应了我。

社长对我的看法深表赞同,点了点头说:“还真是巧了,她是你嫡系的小师妹,也是你们新闻学院的。以后就要她跟着你学,你可别掖着藏着,要好好教她。”

于是乎,我身边多了个回头率颇高的小尾巴。

陈心悦这丫头长得美嘴巴甜,一口一个“陆师姐”的叫着,让我很有些飘飘然。

她虽然辩论逻辑一般,但口条顺性格也讨人喜欢,经常跟着我上高年级的专业课,没一会儿功夫就打入了我们班级内部,和班长他们一群人打得火热。

邓新科当时还没从被我拒绝的阴影里走出来,出于厌屋及乌,对陈心悦不太感冒,背地里喊她“陈花瓶”。

只怪当时的我太傻太天真,并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这才放任自己越陷越深,最后被沼泽淹没窒息。

我和林凯和这个校园里大多数学生情侣一样,每天一起吃饭、自习、泡图书馆,周末就一起去商业区逛街、看电影。

他对我好到无话可说,无论晴天雨天大风大雪,每天坚持给我送早点和打开水,在我体育考试之前领着我去学校操场练习长跑,在我生日时给我买蛋糕吹蜡烛,跨年带我去中心广场看烟火……

我们偶尔因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吵一次架,每次吵架冷战都不超过一天,而且每一次都是林凯主动跟我握手言和。

我就算气炸了肺,一看到他那张清秀俊逸的脸和他手里提着的各色小吃就顿时消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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