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捕快项致远(第1 / 3页)
靠这点工钱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别说养活家里了,所幸,捕快的权力不算太低,靠着这点权力可以赚点额外的工钱和一些别的油水。
比如这百花楼,项致远到这里来是从来不用花银子的,老妈妈还得好吃好喝地服侍,得罪不起。
‘狗尾巴’花弹奏着一手好琵琶,项致远只要在这里最能放下紧绷的神经。
“当当当!!”
就在这时,屋门敲响,梨木雕花的窗棂纸一个雄伟的人影立于门外,项致远刚要骂,但看到人影就知道那是自己的班头了。
二更时分,北宋偏头县百花楼的热闹层度,比这七月娇阳滚滚热浪还要火热。
作为一个穿越到北宋已经有一年的项致远来说,每次来百花楼是他人生中最快乐事情之一。此时的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捕快衣衫正坐在桌前,一边喝着酒,一边听着‘狗尾巴’花弹琵琶。
百花楼的姑娘都是以花名称呼的,叫什么花名,在各自的衣裙上就绣着什么花。‘狗尾巴花’此时穿着粉红清纱长裙,里面的红肚兜上绣着一枝狗尾巴花。
做为一名捕快,在百花楼白吃白喝白玩是必须地。在自己的时代,警察的地位是很高的,最起码这个职业算是公务员。可是,在北宋,捕快的地位极低。
低到什么层度呢?北宋有五类人的后代是不能参加科举的,即:娼,就是鸡的后代,优,就是戏子的后代,罪,就是罪犯的后代,还有,忤作和捕快的后代。
他强咬牙站了了起来,打开门,对着一个满脸落腮胡子,身体肥大的中年人笑道:“老大!”
老大名叫林哲瀚,是偏头县三班捕快的其中一班的头儿。虽然官不大,但是路子非常的野,在江湖上算是有一号,专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俗称替人平事儿。
在自己的时代,他是一名高中生,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所有的心思全放在高考上,在一天挑灯夜读时,一头栽歪倒在书本里,就再也没起来……
在自己的时代,根本没到考虑生计问题的时候,何况自己学习成绩相当牛擦,托托人,花点钱考个三本应该没什么太大问题。
可是,到了这北宋,身为捕快的后代,直接给取消考试资格了。父母在一年前闹时疫的时候亡故了,还有个养母,脑子有点问题,父母临终时交代,必须给养母养老送终。
自己就是在一年前闹时疫时穿越到这个其实已经死了的项致远的身体里的。在自己时代衣食无忧的项致远,此时还要养活一个养母,顿时感到亚历山大啊!
为了生计,只能子承父业,接着当捕快,而捕快的收入是极低的。低到什么层度呢?月奉三石,就是纹银六钱。捕快不是官,是吏,不受朝廷奉碌,属于县令私人雇佣,当然就县令私人拿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