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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粒暴躁情种 第94节(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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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铮打算等她睡着了就走,沈耀荣何令珍两夫妇也是这么想的——毕竟这次没有打雷下雨,路上更没有发大水,再留人住下来差不多就是默认这两人以后都可以一起过夜了。

客人没走,东家也不好先睡,沈耀荣把睡觉的机会留给老婆,自己哈欠连天地坐到沙发上看电视,三分钟后脑袋就东倒西歪地一垂又一垂。

话不要说得太早太满这个道理,金铮明明已经在沈何启身上领教过很多次,却一而再再而三再犯,怪他年少无知,死性不改。

比如他居然会天真地觉得她酒品好。

她前期确实正常,即便双眼迷蒙、脚步虚浮也没忘记卸妆的神圣使命。

要问金铮沈何启是什么,首先出现在他脑海里的绝不会是又苏又宠类似“我的女朋友”或者“我的女人“的回答。

而是:“一个奇葩”。

正常人喝醉以后都不免干点奇葩的事迹出来,一个奇葩喝醉后想必更是扶摇直上九万里为所欲为。

不过,奇葩之所以可以成为奇葩,正是因为她不按照常理和套路出牌。

尽管已经见识过一次,金铮仍为沈何启越醉越克制的自控力折服。不喊不叫不哭不闹也不仗着喝醉了干点平时不敢干的事,为了防止说出不该说的话,干脆牢牢闭嘴连牛皮都不吹了,整个人安静如鸡。

金铮把她目送进卫生间,然后在她书桌前坐下来,书桌上他看到一本《飘》,书签夹在三分之一处,而且是英文版本的,书皮上明明白白地标着是下册,也就是说,她应该是把上册看完了,金铮从不知道沈何启居然有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学外语。

再过一会,沈何启素着一张脸出来了,听到声响金铮从书里抬头看她,脑海里莫名出现一个叫“洗尽铅华”的成语。

沈何启定定地走到他面前,俯下身,一阵若有若无的洗面奶香飘荡开来。

她的眼神很深沉,或者说,很深情,就这么一眨也不眨地望着他,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一遍遍细细打量他的脸庞,一双眼睛因为醉意稍有些迟钝和涣散,但丝毫不影响它们源源不断流露出千言万语。

金铮有预感她可能想要说些什么。

这人到底是有多好面子,又有多少小心思和多少警备心,可见一斑。

金铮一路顺利把她弄回家,跟拎个小鸡崽似的。人交到她父母手里他任务完成,告了别临走之际,沈何启却终于有了醉酒之人的胆大妄为,原本在沈耀荣面前连他手都不敢拉的人,升级成理直气壮死死抱着他的腰不让他走。

何令珍还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何启,已经很晚了,金铮也要回家休息了呀。”

沈耀荣则是恨铁不成钢:“沈何启,你自己看看你有没有一点点身为女孩子的矜持?”

“我要金铮陪我,”沈何启软硬不吃,拒绝沟通:“反正我要金铮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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