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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粒暴躁情种 第7节(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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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只觉得悲哀,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她两个朋友对视一眼,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怀鬼胎——蠢货,还哪里蹦出来的,当然是你前男友叶洋带来的。

果然熟悉的男声唤着元宝的名字由远至近,气喘吁吁跑到他们面前连声道抱歉。叶洋朝着沈何启两个死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了。

而被元宝兴奋拱着的人正背对着他,熟悉的背影头也没回,只顾和元宝玩。

“元宝,走了。”

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带走,把脑袋埋进了沈何启胸前。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

“元宝。”

没反应。

沈何启哄它,“胖元宝,乖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

“沈何启,狗还我。”叶洋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

“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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