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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要钱要命的士资委(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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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帝宪》的规定,国家金属货币、法定货币极其延伸的凭证、票据的制作、发行、日常管理、回收、消除,其最高权力属于皇帝所有。然后又规定:皇帝召集士民组成‘全国士民资产管理委员会’,士资委协助皇帝完成以上工作,并确保这种权力主要用于维持、繁荣、改进实业生产。

“也就说,士资委是实际上的最高金融管理组织。加入‘士民’的行列,也就加入士资委的小圈子,事实上就拥有了融资优先权。没有融资优先权,还想要发大财?天大的笑话!一场经济风波就足以荡平他们!”

至于什么样的‘经济风波’,他也不晓得。但皇上既然这么说了,自然有他的道理。对其他人来说,‘士资委’只是一个非常富有的、拥有很多产业的、用来保障军人权益的机构,是为军人们服务,稳定军心的。但根据皇帝的种种透露,‘士资委’的作用远不止这些,它必然也必须成为国家乃至瀚人的支柱。

事实上,皇帝本人直接说,不想太多的人或太富的人混进‘士民’的圈子,最好能把他们剔除出去最好,让下层的人进来,让新鲜血液进入士资委,这对社会流动和中央权力更有好处。一个国家或集团,在上升期的时候,中上层人物都是冒着极大风险、拿出很大利益,带领众人前进。政治世家、富豪世家的子弟也要参军、探险,冒着刀山火海的风险捞地位、捞名誉;或拿出真金白银来为自己铺路。而到了下降期,这些XX代们,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财产安排在非常安全的后方或国外,然后要求中下层的人‘给我上’。战败了,拿中下层人的钱财赔款;战胜了,他们就动用种种手段获的最大利,只分写残羹冷炙给下面。以至上下离心、各州相互憎怨。当年大昭国的地主士绅、富豪巨商和大小官吏们就是以此亡国的。

拿了好处却一不卖命,二不付钱,妄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这就是亡国之路!所以,不愿与国同体者,国亦不与之同体!要么拿命、要么拿钱,国家才给你隐性的最大权力。越是有钱人、高贵者想混进来,越是要付出钱和命的代价。否则,没门!!!此乃国之大本,绝不允许丝毫动摇!

左冷杉冷哼一声:“鼠目寸光之辈,子孙若要富贵,一靠自己的本事,二靠人脉,三靠钱财。他们那点儿钱财,士资委也不稀罕!不用理睬他们!我也有这种担心,但皇上说:就是要用这种方法淘汰掉那些不肯共利者。”

原来,大楚有‘士民’这种身份,士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三代以内的公费教育等优待,入了‘士民’就免于饥饿困顿之忧,按照皇帝的话来说,就是‘兜底’。国家将底部兜住,不让士民跌入社会最底层。

然而,要当‘士民’却不容易,必须签署一份《士民契》,要满足至少3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信奉开天道的国民,且在军队的战斗部队服役5年,或者受到皇帝颁发的三等及以上奖励。在战争中牺牲或为国家重大利益牺牲者,按照继承法,其一个继承人可以具备此项条件。

第二,其维持日常生产生活的财货,在战争、灾害或国家紧急状态下,国家有权按照成本价征收。

“你要牢记,”左冷杉说:“实际权力可能比宰相还大!将来我们征服东菲和北美,吸纳两州资源,也要靠它。它才是真正的财神爷,而想跟财神爷攀亲戚,就先签了《士民契》,与国同体者,国亦与之同体!未来我们开天道带领瀚人走向星辰大海,它也是中流砥柱!”

第三,非维持日常生产生活的财货,在战争、灾害或国家紧急状态下,国家有权无偿征收一半。

第四,在战争、灾害或国家紧急状态下,本人有义务相应国家征召,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但身体确实无法承担征召的除外。

前两条还好,这第三条可就叫人为难了,要是我成了亿万富翁,你国家说征走一半的富裕财货,就直接征走了?那我不太亏了!别说亿万富翁,就是在前几年战争中发了财的老兵,也多有不愿。还有最后一条‘本人有义务相应国家征召’,也就是说,哪怕你成了亿万富翁,国家要你上战场你也要上!老子都成了亿万富翁,岂可如此去死?

这事儿很多老兵也闹到过皇帝那儿,因为皇上对立过攻的老兵或工匠很宽厚。但这次,皇上的态度异常强硬:“不愿与国同体者,国亦不与之同体!我也签了《士民契》,国家要征我的余财,我也要出!”至于怎么个‘同体’法,大家都不清楚。连朱百通这样的情报人员也不清楚:“很多老兵都说,不就是个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和公费教育吗?为了这个搭上一半的家财,太不值了。”

左冷杉轻蔑的笑了一下:“不值?是他们‘不智’!你再想想,士民的最高组织是什么?它被皇上赋予了什么权力?”朱百通仔细一想,士民的最高组织是——全国士民资产管理委员会。这是个直达天听的特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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