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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 实用主义的世界(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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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郑芝龙将这个次子过继给妻子田川氏娘家,因此名为田川。

1645年时,郑芝龙派人把田川氏接到安平,而其次子七左卫门被留在日本。

七左卫门长大后,曾担任郑氏家族在日本的代表,从事中日贸易。

与葡萄牙人做生意时,他可以受罗马公教洗礼,同时信仰道教海神妈祖与佛教的摩利支天菩萨。

与日本倭商做生意时,还可以参拜神道教的八幡神。

只要有利于生意的发展,只要得到利益,你让他信啥教都可以。

当他实力真的发展起来后,在日本,郑家的势力大到可以直接联系到日本各家大名。

而且,在对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中,郑芝龙海商集团与荷兰商人建立贸易关系,可以把大明的大量砂糖运往波斯及欧洲各国。

倭商也来了,请自己去江户建孔子学院,因为汉唐集团的汉语言培训中心不去那里,他们竟然认为那里是蛮夷地区,治安无保障!

好,我郑家集团去!

倭商的情况,永胜王郑彩太明白了,若是没有汉唐集团的人来,我先前还要向他们买武器啊!

明末时期,所谓的“海禁”政策有所宽松,日本德川家康迫切要求恢复中日通商贸易。

当时,郑家大哥郑芝龙,把日本作为主要海贸对象,开辟了从泉州到日本长崎的海贸航道,此后日本与泉州、漳浦往来货船频繁。

如此,当年的郑彩眼看着以郑芝龙为代表的郑家势力,以庞大的船队、雄厚的资金、多渠道的贸易,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他那时在海贸中,完全掌控了台湾海峡制海权,并向外国货船征税。

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

海舶若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沧海大洋如内地矣。

永胜王郑彩还知道,那个现在在潮州城地区的大木,还有一个胞弟,田川七左卫门,他还在日本。

郑芝龙带着郑彩等人,用平底船运往日本一些明大陆的大宗商品,这里主要是生丝及丝织品。

而且他还与葡萄牙商人秘密合作,把澳门货物海运日本,再把日货销往吕宋,卖给西班牙人。

总之,从1641年至1646年间,郑芝龙的商船络绎不绝地往返于福建、台湾、澳门以及日本和东南亚各国之间,其货船进出日本港口数量,比荷兰船多出7倍~11倍。

这其实还得利于郑芝龙宗教信仰的多元化,完全的实用主义。

与荷兰人做生意时,他可以入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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