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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孤桥尽头(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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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钱,讹诈,还割我衣服,往里面塞蚯蚓。”

他那会儿也还是赖账的绝世败类,她讨厌死他了。可是如果知道后来会有这么喜欢他,她就不会塞蚯蚓,随便塞点泥巴就好,蚯蚓还挺难抓的。

“还会抓老鼠。”秦晞在她脑壳上弹了一下,至今语气仍充满惊叹。

他可真是养尊处优,老鼠蚯蚓都见不得,没人领路就能瞎走到天边去,她才要惊叹。

“你身上还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大荒手艺人真不简单。我并不喜欢大荒,但你很有意思,所以一直留着你为我解闷。后来,我想把你带回中土,每天陪我解闷。大荒的天火虽然很好看,可中土也有你会喜欢的神迹。大荒有的中土都有,还更多,我期盼你喜欢这里。”

秦晞又觉耳尖发烫,放慢脚步走过去,握住她的手,绕着整座僻静山谷走了一圈。

“这里花开比外面晚一些。”他声音温柔地给她叙述,“有很多杏花,也有梨花和樱花,还有海棠。”

是吗?可她看不到。

他拽了她一下:“前面是池塘。”

令狐蓁蓁坐下去,伸手朝前探,果然触到冰冷池水。

她挺喜欢,因为有秦元曦在。

他那个不打理积雪的庭院,柔软舒适的被褥枕头,还有滋味浓烈的一醉方休。喜欢他写她的名字,字迹圆柔,像是舍不得下一点重笔,还用指尖在上面轻点,仿佛点在心上。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所以朗月村借醉放肆,她记得被他紧紧抱住的感觉。

与他在一起实在愉悦而美妙,万物皆生辉,都是真实的令狐蓁蓁的感受。

“蓁蓁,我把你喜欢的都留下。”秦晞在她头发上吻了吻,“别离开我,永远陪着我。”

望不见尽头的桥已不单只在梦中出现,它时刻悬浮脑海,无声地呼唤她把它走完。

她看见在暴风雨里竭力奔跑的自己,满头满脸的水,起先表情扭曲,可渐渐又变得迷惘,最后停下脚步,像青烟一样化开。

再睁眼时,天地大不同,她望见大荒春夜冷雨里的半山梨花,宛若新生。

秦元曦的手轻轻摸在头发上,他坐在了身侧,温文尔雅的声音在山谷间低低回荡:“我第一眼看到你,你是提着斧头站在栾木下吃饼,那么大一张饼,竟然吃完了。我就想,大荒人的肠胃多半与中土人不同。”

并不,是她比较能吃,不要冤枉大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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