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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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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驿笑了,笑的清朗俊逸,这时一个盔甲将士走进来,弯身叩手道:“将军,校场那边传来消息说,陪戎副尉疏于职守,跟一帮人撕起来了,请将军速去定夺。”

赫连驿笑容一敛,即刻变得老辣起来:“这种事还来劳烦我?一律军法侍候,先绑个三五天,再扒了打个一百大板,看他还有什么力气开撕。”

“这是穆太妃的想法,不是我的想法,我娘本不打算让我念书的,是太妃说女孩家也该学些知识,那时候小,也听不懂她们说什么,叫我学我就学了,没想到这一学就学了这么多年。”

“哦,原来是误入歧途。”

“话也不能这样说,我从未后悔过,只是对师父日常受教不怎么满意,他的武功极好,只是一到我这里就不重要了,天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拳脚功夫,可惜师父不肯多教,我又不肯死心,就只能来你这玩玩兵器。”

“你师父不教你,改天我教你可好?”

“真的?你没骗我吧。”

清闺对任教不感兴趣,她比较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比如在湖里划船,在山上看月亮,在街上吃烧烤,渴了有水袋,饿了有干粮,她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一点赫连驿做的不错,虽然她不知道他在军营里是怎样的,但只要跟他在一起,她就觉得特别的自在,这也许就是她喜欢他的真正原因吧。

提到这个赫连驿,她掰手指头算了算,大约有一两个月没见了,自从上次回家到现在,一直没怎么见到人,也不知道他最近在忙些什么,嗯,是该去看看他了,这次她一定要抓紧机会,把那些没玩够的稀奇兵器再玩一遍。

清闺换了一身练武装,把发绳往头上一系,整个人看起来特别干练,其实她还真不喜欢小姐装,里三套,外三套,走起路来踢踢绊绊,她喜欢把头发全部挽起来,最好连刘海都省了,这样才是真正的霸气。

不管怎么样,她对自己的装束很满意,一心想去找赫连驿,至于霸不霸气,还真没那么重要。

大摇大摆的走出府邸的门,管家看见装作没看见,他是有些怕她的,倒不是她多么厉害,而是她日常不管事,一管事就铁定能查看许多漏洞,捉到问题说话又刻薄,他也是敢怒不敢言。

“大丈夫说话,那是一言九鼎。”

两人说了不少话,又到八角亭里吃东西,清闺最喜欢吃那款藕香莲子糕,咬在嘴里糯糯的、软软的,比玫瑰糕还要好吃呢,她有些贪心,一连吃了三四块,嘴角下巴都粘上米屑了,赫连驿皱着眉看着她,举袖想帮她擦掉,清闺察觉,没等他袖子过来,自己先擦了。

赫连驿尴尬一笑,放下了袖子:“这么久不见,想不到你依旧没变,吃东西总是粘到到处都是,你这样子哪像个习文的小姐,倒像个山村跑出来的野丫头,好在这里没别人,不然又要闹笑话了。”

“好哇,你居然敢嫌弃我。”

“怎么会?我也是一介武夫,要说嫌弃,也是你嫌弃我啊。”“我嫌弃你?为什么?你看起来又不想个将军。”“那我像什么!”“像个秀才啊,你看你那么斯文,怎么能跟‘武夫’沾上边呢?”

将军府很大,跟学士府不差上下,只是学士府有洗砚池、琴房、书画楼,而将军府有兵器房、靶子场和赛马场,也许不大接触,清闺对将军府好多东西都感兴趣,尤其是射靶子,她一玩就能玩一整天,连赫连驿都忍不住道:“我看你天生就是学武的命,不如明天入我们军营吧,战场上戎马千里,挥刀杀敌,比这个好玩多了。”

清闺望着地上乱七八糟的箭,笑容干干的,这话也太打趣了,就她这技术还杀敌,估计还没上阵,连炮灰都没得了。

虽然有些夸张,到底是实情,好在赫连驿认为人是需要锻炼的,不然也不会不厌其烦的教她,比如练箭、骑马、穿盔甲,提到穿盔甲还真让人哭笑不得,说什么金光闪闪,刀枪不入,她试了一件,重的连手脚都抬不起来,一问才知道50多斤呢,她晃了两圈没什么意思,就脱了下来。

赫连驿也不勉强她,只是嘲笑她两句,继而把水袋给她了,清闺仰头喝了几口水,发现赫连驿额上一颗汗珠子都没有,便好奇问:“折腾这么久,你不累吗?”

“累?我们天天训练,早就习惯了!”赫连驿说道:”倒是你,我看你挺喜欢舞枪弄剑的,当初为什么选择习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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