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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不气愤,也理解,但不认宰(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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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过分吗?奸诈吗?

可以这么说,但却无法过多指责什么,因为资本的运作就是这样无情。网站也要养人,要发展,要得利,不多搂些钱他们开网站做什么?做慈善啊?

不气愤,也理解,但刘波却并不准备在这件事上认宰。

因为,他现在有能力去反抗!

“既然青燕集团的人想到联系我,肯定也想到联系启点网站那边吧?看来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必须得尽快发功才行啊。”

然后就是刘波所关心的影视剧、游戏改编权了。

这方面合同中并没有直接说明,只是说根据华国著作权保护法第多少条至多少条,将该部分权利交给网站代理,以帮助作者获得更好的推广机会和更多的利益。

毫无疑问,这其中的各种权益问题是值得商榷的。

要是一般人,肯定得各种查资料,还不一定弄得懂。但刘波因为有律师“刘波”的部分记忆,而且很巧的是,那部分记忆正好涉及到影视剧商业操作方面。

所以,刘波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其中的道道。

嘀咕了一句,刘波从兜里拿出了一叠卡牌。

《仙逆》版权之争绝不是小事,刘波准备战力全开!

【还是求订阅,说多了是不是烦啊?烦就订阅呗~哈哈。】(未完待续。)

按照合约中的要求,这本小说的影视剧、游戏改编权网站和作者都有权利出售,卖出所得也是按照合约中的对半分。然而这个对半分大有讲究——网站卖给别人时,是可以附加其他合作条款的,从而让网站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刘波只能分到版权改编费的一部分。

而若是刘波自己卖给别人,不附加各种条款,价钱可能就高出很多,对半分后他得到的也更多。但是,刘波要卖改编权必须得经过网站同意,也就是又绕回网站身上。

因此,最重要的一点来了——网站和作者相比,谁更有可能卖出这些改编权呢?

当然是网站了。

所以,在这件事中作者很容易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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